“昔日的‘米缸’‘钱袋’,如今咋就变成‘二娘养的’了?”近日,笔者在福建省光泽县崇仁乡的六洲农场采访时,场长廖景龙一谈起“归村”问题,就委屈地说,“我们眼泪都快流干了!”
让廖景龙“快流干眼泪”的事,就是大集体时所有被划分为“农场”、“林场”和“水库”、“电站”等企业的村庄和农民的共同伤心事。大集体时,那些村庄被划为企业后,“农场”作为乡级企业的粮食供应基地,“林场”则成为乡财政的“钱袋子”,“水库”、“电站”作为水库淹没区移民,既为乡里上缴利润,还为乡里提供鱼产品。据了解,仅福建省光泽县大集体时被划为“企业”的村庄就有20多个,总人口达2000多人。
这些被划为“企业”的村庄和农民,虽名为企业和职工实为农村农民,吃农村粮、属农业户口,企业改制没安置费,社会保障没职工社保和医保,农村大集体结束后,他们仍在企业序列。转移支付、一事一议、扶贫开发等涉农的强农惠农政策他们都享受不到,成了被遗忘的偌大群体。具体表现在:
一是财政转移支付没有份,人家村主干一年拿好几万元报酬,村财多多,被划企业地方的干部报酬少得可伶,企业财力入不敷出。“不多花心事经营家里没法向家里交代,顾家了,又无法向上级和村民交代。干部做一天和尚撞不了一天钟现象较普遍。”六洲农场党支部书记宗字英说:“每次去乡里开会都抬不起头来。人家有的,我们没有,要做的事一样多且更难,这太不公平了!”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没有份,人家水泥路到组到户,机耕路到田,流域建成了景观,水沟是水泥的,饮水是自来的,电力是二次农改的,电视是光纤的,卫生所是标准的,村庄是美丽的,被划企业的地方啥都要自己掏钱,本来就穷得叮当响,哪建得起?关系好的就冒邻村的名搞个项目,人家不让冒就只好干瞪眼。司前乡干坑采育厂厂长何金泉说:“2002年农网改造,通过政协提案,还是假冒西口村才得以立项。”
三是享受不到同样的阳光,那里的村民感觉有点冷。村庄被打入另冊,规模大点的归乡(镇)管辖,规模小点的归县直部门或乡(镇)所站管辖,与整个农村工作分了家。寨里镇的坝头和苏洲两个自然村的60多户、近300口人,是上世纪70年代建高家水库的移民。库区成立后先归库区管,水库和电站卖了,又归民营公司管。队长吴光生说:“水库卖了,我们也被卖了,连办事盖个章也找不到地方,跟没爹娘的孩子似的。”
农村被划“企业”村庄回归村级建制问题系历史遗留问题,且具有普遍性。据民政部门了解,如果仅是回归村级建制并不难。只要“企业”写个申请上报所在地乡政府,乡政府同意后报乡人大代表会议通过,再报县政府,县政府同意后交县民政局报县人大通过决定后,由县政府作出批复并报市、省民政部门备案就行了。但是县里能上“户口”,却解决不了“口粮”问题。如财政转移支付、按建制村配置的相关项目等,都得省市“有名”,否则“归村”不但没意义,反而会给县乡带来麻烦。所以,“归村”问题才会遗留至今。
习近平同志在《关于中共中央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的说明》中指出:“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规划,必须紧紧扭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存在的短板,在补齐短板上多用力。比如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就是一个突出短板。”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要实现扶贫脱贫工作“一村不少”、“一个不落”,那些大集体时被划“企业”村庄和农民的“归村”脱贫问题,理应作为“突出短板”问题予以解决。因此,建议如下:
一、应从国家或省级层面对各地大集体时划“企业”的村庄、农民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在底子明的情况下制定相关政策,如独立建村标准、就近归村原则和资产处置、共享同村待遇等。二、各级发改、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应按各自职能,各负其责,相互协调,解决“归村”的建制和财政、项目“入盘子”及建村后办公场所、经费补助和扶贫开发等问题。三、县乡村三级在做好调查摸底、办理“归村”相关手续的同时,应组建专门临时机构,对“企业”归村时的集体资产、债务债权处置,归村后的稳定、发展等补齐短板,让他们“一个不落”地赶上小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