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这已成为百姓的普遍做法。随着平价药房和网上药店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自购药的行列。到药店买药,相对于到医院看病挂号、排队、检查等更显方便省钱。是药三分毒,使用不当无法达到治病的目的,还延误治疗,甚至危及生命。调查发现家庭自购药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一是药物的毒副作用与患者极低的自我诊疗能力,为居民健康埋下巨大隐患,导致抗生素滥用等问题;药店虽有聘请药师,但仅是挂在墙上的药师,常常是许多药店共用一名执业药师,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根本无法保证正常在岗工作;
二是盲目购药缺乏药师指导易引起医疗事故,患者权利难以保障;
三是药店尤其是网上药店进货渠道多,药品质量无从保证。店主受利益驱使和职能部门监管难以到位的因素影响,多从地下渠道采购,所采购的药品质量鱼龙混杂;
四是处方类药随意可以买到,严重威胁患者健康,导致药物滥用、药物成瘾以及其他行为异常,引发严重的公共卫生和社会问题。
五是群众自作主张盲目进补,造成诸多伤害。相当多的群众自认为体虚需要进补,或听信过于夸大的广告宣传,习惯到药店买红参、鹿茸及广告宣传的补药、酒等性温药物进补,由于专业知识缺乏,没有药师指导,常常因体质、配伍和剂量过大等原因造成发狂、眼瞎、耳聋等严重后果。
药店从经济利益考虑,通常建议患者购买新、特、贵类的药品,让患者小病当成大病医。营业员为迎合患者治病心切的心理需求,推荐患者使用给其带来更高利润的药物,而不是让患者选择适合自己病情、治疗针对性强而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因此加重患者的肝肾负担,给身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以光泽县为例,城区常住人口不到4万,却经营了24家药店,仅有6个执业药师,居民购药多是要什么给什么药,而购药普遍缺乏相关的医疗卫生知识,根本无从对症下药,多是盲人摸象地听信媒体或征求药店柜台小姐进行购买,常有相当购药者因为用药不当而引起严重后果。如患者王华伦因发烧伴有轻微的皮肤过敏到附近一家药店就诊,后因药物反应双眼睑球粘连、干眼症等后遗症,致使眼部受损左眼视力0.05的残疾后果。
当下,医疗单位的抗生素滥用问题业已十分突出,更何况我们的老百姓,在没有足够的医学知识的前提下,根本无法正确针对症状用药,更无法掌握应有的剂量和疗程,无法遵守“最小有效剂量、最短必须疗程”的原则,而导致抗生素滥用等诸多用药不当、药物不良反应等问题。应对公众随意买药治病引起诸多问题给予足够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应对,具体建议如下:
一、突出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作用,切实做好药品生产、流通、销售环节的监管,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力量净化药品市场,从生产环节方面做好药品生产准入企业的把关加强日常监管。相关部门要重视对药品广告宣传的清理整顿,防止夸大其词的广告误导公众错误用药。
二、重视公众用药基本知识普及,提升居民的医药卫生素质。以药监为主,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好用药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使之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让公众全面了解疾病知识和相关的各类药品的治疗优势和不足,真正地知晓自己所用药品的相关知识。
三、完善执业药师相关的法律法规,重视执业药师队伍建设。国家要重视和加强药师和准药师的培训和考试,重视临床药学工作,扭转目前“重医轻药”的模式,健全执业药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对驻店药师的监管,整顿药师不到位的挂名现象,保证每个药店有驻店的执业药师,指导居民科学用药,切实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
四、建立健全药店的监管和自律水平,提高药店的整体水平。出台有关药店准入、经营责任和关闭制度,建议提高药店经营的准入门槛。药监部门要努力做好药店经营者相关社会责任的教育,重视做好药店所购药品和处方类药销售环节的监管日常监督,完善药店一系列违规经营行为的处罚细则,确保居民用药安全,切实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对于违规购进不合格的药品经营者要给予严厉处罚和舆论曝光。同时药店经营者要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操守,重视自身风险的防控,最大限度保证公众的用药安全。